宝鸡出台文件禁止共享电动车运行
编辑:admin 日期:2018-10-26 12:33:29 / 人气:
据统计,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出现共享单车以来,截至目前,宝鸡市共有6万余辆共享单车。庞大的数量,为市民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特别是电动助力自行车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挑战。
8月3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运营企业要落实对车辆停放管理的责任,推广应用电子围栏等技术。而宝鸡市近期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共享单车尤其共享电动助力自行车的运营提出明确要求。
宝鸡市城管执法局协调考核科工作人员李建伟介绍,宝鸡出台的相关政策规定中明确,不鼓励发展电动助力自行车,但根据宝鸡实际情况以及结合其他一线城市的做法,宝鸡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宝鸡禁止共享电动自行车,主要原因考虑到未成年人骑行安全。在文件中虽然明文规定,不得向16岁以下的未成年提供电动自行车,但此规定没有刚性约束。相关企业一开始在宝鸡市区投放了2000多辆电动自行车,主管部门也进行了相关要求,在经过一段过渡运营期后,这些电动自行车要全部退出宝鸡市场。为了安全起见,市民出行尽量不要选择共享电动自行车,如果再发现,可拨打12319举报,城管部门将对其进行收缴。 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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