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电动车上路行驶,要满足以下条件

编辑:admin 日期:2019-08-20 14:12:21 / 人气:

1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傅晓峰介绍了我市加强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
解读加强电动车管理工作的相关内容。(记者 张威 摄)
在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中,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要求推进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施。该《规范》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宣传资料。(记者 张威 摄)
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1.自2019年4月15日起,我市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规范》所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应安装有脚踏装置、车身总质量不超过55公斤、速度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获得CCC认证。凡不符合此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
2.符合《规范》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正式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鼓励电动自行车车主购买保险。
3.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制度。自2019年4月15日起,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于2020年3月1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已办理物联网防盗号牌登记的不需重新申请临时注册登记和取得临时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终止。有效期终止后,临时注册登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鼓励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在过渡期内购买保险。
4.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得上道路行驶。
5.未纳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不发放通行号牌。限定电动三轮车的通行区域,禁止未注册登记的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上道路行驶。
6.凡违反本通告者,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配图)
另一方面,从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对摩托车、电动车不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闯红灯、随意变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整治,严格执法,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法律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倡导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解读:
1.请问电动车“CCC认证”是指什么?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等有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CCC认证”或“3C认证”,是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首字母缩写,规范的中文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按照文件规定,3C认证与电动自行车生产制造领域相结合,即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
2.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行车如何维权?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现在致电 0770-7667777 OR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