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速!濮阳一男子电动车被盗,警方仅花8小时就找到

编辑:admin 日期:2020-04-09 14:42:49 / 人气:

近日,马庄桥派出所8小时快速侦破一起电动车被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雷某。4月1日9时15分许,马庄桥镇某电动车门市老板报警称:其于昨晚存放在店门口的一辆全新大安牌电动车被盗,价值2300元。并称,疫情期间本来生意就不好做,昨天刚从厂家发了一批新的电动车回来,由于店内放不下,所以只好将新电动车存放在店门口,没成想被偷了,希望民警一定帮助其找回被盗的电动车,挽回损失。办案民警了解事情的详细情况后,立即开展案件侦查,通过调取并分析案发地周围监控视频,在濮阳市华龙区胡村乡西王什村附近发现嫌疑人踪迹,但并无明确线索。
当天下着小雨,办案民警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简单吃了口饭,放弃午休时间,在可疑村庄附近逐家逐户进行走访排查。先后冒雨走访群众70余户,终于在当天下午18时许,确定嫌疑人为该村村民雷某。民警随即赶到雷某家中,并从雷某家中找到被盗的电动车。由于当时雷某并未在家,为避免雷某就此出逃,民警一边积极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其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一边安排人员在其可能出现的地方蹲点守候。
最终在民警努力下,雷某于4月3日下午在家属的陪同下到所内投案自首,并对其于3月31日晚上盗窃大安牌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4月4日,我局依法对雷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濮阳头条小编有话说:犯罪后自动投案自首,在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有很多自动投案都是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所以我们如果发现自己身边有人做了违法的事情,一定要劝他主动自首。但必须注意的是,投案后必须交代一切犯罪事实,如果只是去自首而不配合办理案件就不能算自首。若是交代了执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线索或事件可以适当在量刑上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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